香港海关打击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

2026年3月27日

香港海关今日(三月二十七日)采取特别执法行动打击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拘捕两名连锁健身中心职员,他们涉嫌使用具威吓性营业行为销售健身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旺角的连锁健身中心有职员以中奖为由,分别诱使两名顾客前往健身中心兑换礼品,其后强迫顾客付款和签署健身合约后方能离开。他们涉嫌在销售健身服务的过程中,对顾客施加不当影响,以具威吓性的销售手法迫使顾客购买健身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一名三十岁男子和一名三十一岁女子。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则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消费者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未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价钱,或不欲购买有关服务时,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即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强调,一直非常重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绝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营商手法,并将继续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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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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