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根据私烟案件调查侦破涉款约一千一百三十万元清洗黑钱案

2026年5月13日

香港海关根据一宗于今年初侦破的怀疑私烟贮存仓库案件作跟进调查,昨日(五月十二日)采取代号「利剑」的执法行动,成功侦破一宗涉及处理贩卖私烟得益的怀疑清洗黑钱案,涉款约一千一百三十万元,并拘捕两男一女怀疑涉案人士。

今年一月,海关在元朗牛潭尾捣破一个怀疑私烟贮存仓库,共检获约二百二十万支怀疑私烟,并拘捕一名三十七岁涉案男子。海关人员随即展开财富调查,发现该名被捕男子自二○二五年起利用自己及一名三十五岁女子名下的个人银行户口接收贩售私烟款项。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另一名三十一岁男子涉嫌供应私烟予三十七岁男子作分销。资金流向分析更发现两名男子的个人银行户口于二○二一年一月至今年二月期间有大量可疑交易,怀疑二人利用本地个人户口处理可疑资金,包括贩卖私烟的得益,进行清洗黑钱活动。

经深入调查后,海关人员昨日突击搜查五个住宅单位,并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以「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拘捕两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行动中,海关人员检取了一批怀疑涉案物品,包括手提电话及银行卡等。

案件仍在调查中,三名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未完税烟草相关罪行已被列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容许海关冻结相关犯罪活动的资产。海关会与律政司商讨,根据该条例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以增加阻吓性。

海关强调买卖私烟同属违法。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的活动。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