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八月一日)在深圳湾管制站检获四只怀疑受管制属濒危物种的活龟,估计市值共约二万元。
海关人员今日在上述管制站的出境大堂截查一名四十三岁本地女旅客,经检查后在其身上检获四只活龟。经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人员查验后,怀疑该批活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明的濒危物种,在本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所管制。
案件已转交渔护署作跟进调查。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