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冒牌米(附图)

2011年11月18日

香港海关于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七日在大角咀、油麻地、深水埗及黄大仙进行反冒牌物品行动。行动中检获81袋价值约28,350元的冒牌米,并拘捕七名男子及三名女子,年龄介乎二十七至五十七岁,包括三名公司董事、三名店铺东主、两名店铺负责人、一名送货工人及一名司机。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市面上有人利用印有伪冒商标的包装,以次等米冒充正价货品出售。海关随即展开调查,并于十一月十六及十七日采取执法行动。

在两日的行动中,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在大角咀、油麻地、深水埗及黄大仙四间粮油店铺、一间冻肉食品市场及一间批发商缉获共81袋冒牌米、15个印有伪造商标的米袋及一部米袋封口机,并拘捕10名涉案人士。所有涉案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根据调查所得,相信有不法商人利用印有伪造商标的米袋,盛装次等米并利用封口机将米袋封口冒充正牌货品出售。该批冒牌米的主要买家相信包括一般普罗市民及食肆。经政府化验所的初步化验,证实有关冒牌米并不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海关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表示,海关在是次行动中得到商标持有人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打击市面上售卖冒牌物品的活动。海关会继续加强打击有关非法活动。此外,海关亦呼籲零售商留意所售卖货物的真伪,切勿向不知名的供应商取货,如有怀疑,应向有关商标持有人查询,以及尽快向海关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管有应用伪造商标的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五年和罚款五十万元。

市民如发现有任何侵权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 举报。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