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布置公司男东主不当地接受付款被判罪成

2026年9月10日

​一名婚礼布置公司男东主于销售服务时作出不当地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于七月三十一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后,今日(九月十日)被判处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令。法庭亦下令该男东主须向案中受害人赔偿约四万五千元。
  
海关早前接获多宗举报,指一间位于新蒲岗的婚礼布置公司于二○二五年五月突然结业,未能向顾客提供已预缴的婚礼布置服务,亦未有安排退款。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涉案商户案发前早已出现财政困难。然而,涉案的男东主在婚礼布置公司临近结业时,仍然向顾客收取婚礼布置服务的预缴款项,最终没有提供相关服务。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作出预缴式消费决定前要谨慎考虑。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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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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