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侦破走私名贵左汽车案件

2005年5月27日

海关港口及海域科人员于星期三(五月二十五日)侦破一宗走私名贵左汽车案件。

当晚九时十五分,隶属海港及内河贸易组的海关人员在油麻地对开海面登上一艘由蛇口到港的内河船进行搜查行动。海关人员查验其中一个报称载有「皮革」的四十呎货柜。根据有关的船务文件显示,该货柜将会在香港卸下然后转运到大连。

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发现该货柜内并无任何皮革产品,却载有两辆名贵左汽车,包括一辆多用途汽车及一辆房车,估计总值达75万元。

海关人员当场拘捕两名内地男子,分别为40岁的船长及41岁的理货船员,怀疑他们涉嫌「入口未列于载货舱单的货物」。

初部调查显示,其中一辆左汽车曾经在加拿大被使用,而该两辆左汽车在较早前曾被人从加拿大运到内地,而最终安排转运到大连。

海关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说,海关不排除该两辆左汽车为失车,并相信不法份子故意安排经香港转运车辆以减低被内地执法机关截获的机会。

海关人员在进一步调查后,于昨日(五月二十六日)再拘捕两名本港男子,分别为一名37岁的船务公司经理及一名46岁的货运公司经理。

海关发言人说:「海关将会继续保持高度警觉,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打击海上走私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入口未列于载货舱单的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而涉案的货物亦会被充公。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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