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十月十一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检获一百六十四只活龟,部分怀疑属受管制濒危物种,估计市值约三十二万元。
海关人员昨日在上述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七十七岁抵港内地男子,经检查后在其环保袋及背包内检获该批活龟。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人员到场查验后,初步鉴定该批活龟部分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明的濒危物种,在本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管制。案件已转交渔护署跟进调查。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同时,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任何人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三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