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布塑胶软地垫安全测试结果

2005年6月1日

海关今日(六月一日)公布在本港市面巡查所购得五款塑胶软地垫的安全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显示,五款样本中只有一款验出苯成份,而苯成份只有百万份之零点一,远低于欧洲议会有关玩具或玩具配件的苯成份安全水平所订的百万份之五。

香港海关是次巡查,是因应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早前发表的测试报告,指出在台湾出售的十三款塑胶软地垫,部分样本被验出会挥发有毒化学物质,包括苯、甲苯和间二甲苯。目前为止,香港海关在本港市面未有发现该批塑胶软地垫型号在港出售。

海关人员在巡查中购得五款类似的塑胶软地垫,并将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五款样本中的其中一款在拆封当日被验出苯成份为每公斤计 0.1亳克(相等于百万份之零点一),但未验出甲苯和间二甲苯成份。至于另外四款,政府化验所在首日并未验出苯、甲苯和间二甲苯成份。

政府化验所在样本拆封七日后再测试该五款样本,结果显示五款样本均没有验出苯、甲苯和间二甲苯成份。

香港海关参考欧洲议会准则以衡量塑胶软地垫是否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欧洲议会指令76/769,规定玩具或玩具配件的苯成份不应超过百万份之五。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界定苯为致癌物质,对人体有害。根据卫生署意见,苯对人体的影响需视乎个人处于苯成份的水平和时间。当人处于高水平苯成份(百万份之一万至百万份之二万)的地方历时5至10分钟可致死亡;而处于含有低水平苯成份(百万份之七百至百万份之三千)的地方可使人昏昏欲睡、晕眩、心跳加速、头痛、颤抖、思想混乱和失去知觉。甲苯和间二甲苯并非致癌物质,对人体影响需视乎个人处于甲苯和间二甲苯成份的水平和时间。

由于五款样本中只有一款验出苯成份,而其苯成份只有百万份之零点一,远低于欧洲议会指令76/769所规定玩具或玩具配件的苯成份不应超过百万份之五,因此,海关认为该款样本应不会对儿童健康构成损害。

由于测试结果显示苯成份水平会随着挥发而渐见减少,因此海关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塑胶软地垫时,应在拆封后置于户外通风处最少一星期才移至户内使用。在户内使用时,亦需保持空气流通。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对不安全消费品有任何疑问或作出投诉,可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三百三十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十一楼海关消费者权益保障及检控事务科,或致电海关热线2815 7711。


二○○五年六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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