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零售商东主作出误导性遗漏营业行为被判罪成

2020年1月7日

一名玩具零售商东主因作出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今日(一月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被判处二百小时社会服务令,并向三名受害人合共赔偿一万一千二百一十元。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名玩具零售商东主涉嫌透过网上社交平台专页以不良营商手法出售模型玩具。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东主曾透过专页出售十八款模型玩具,在明知或会出现延期交货的情况下,未有向消费者说明相关风险,并在部分帖文订明没有包含延期风险的交货日期。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0年1月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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