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洲管制站截获走私冰鲜猪肉 (食物环境卫生署新闻稿)

2005年7月12日

食物环境缳生署(食环署)今日(七月十二日)表示,藏有来自非法来源的肉类以供出售属违法行为。

昨晚深夜,该署在落马洲管制站截获一百七十公斤走私冰鲜猪肉后,发出以上警告。

昨晚十一时许,食环署及海关采取联合行动,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一部私家车,在车尾箱内的三个发泡胶箱检获该批冰鲜猪肉。

四十四岁的司机因未能出示入口肉类的证明文件而被拘捕,并由食环署人员跟进调查。

食环署发言人说,任何人士藏有可供出售来自非法来源的肉类,乃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如出售来自非法来源的肉类,其牌照或租约可被取消或终止。」

他说:「市民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来源有所怀疑,应致电食环署热线二八六八 ○○○○举报。」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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