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捣破盗版集团

2005年8月5日

香港海关昨日(八月四日)采取代号「冰川」的特别行动,捣破一个相信活跃于旺角区的盗版集团。海关相信该集团由黑社会操控。

根据调查所得,该集团利用银行及投注户口进行清洗犯罪收益的活动。

海关现正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冻结及充公该盗版集团的犯罪收益。经初步调查,该集团的资产估计约值120万元。海关将进一步追查集团成员的其他资产。

若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请「限制令」,将是海关第三次在盗版案中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海关特遣队、财产调查课及情报科人员昨午(八月四日)突击搜查了九龙湾、旺角、尖沙咀、长沙湾、葵涌及元朗等十处地点,包括四间工商嵆单位、三间商铺及三个住宅单位。

行动中,海关人员捣破一个盗版光碟烧录工场、两个储存仓库及三个零售点。他们并检获16套复制机器 (各装置有一部唯读光碟盘及八部光碟烧录器)及10万只盗版光碟,共值约二百万元。

六男十二女被捕,年龄介乎18至46岁。其中包括14名内地人,由盗版集团雇用负责烧录、包装及运送光碟等非核心工作。

海关相信集团的主要核心成员已于今次行动中落网,包括一名集团主脑。其他核心成员为本地人,相信有黑社会背景。

所有被捕人士将被控违反《版权条例》,而相信为集团主脑的36岁男子则会被加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案件将于明日(八月六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海关发言人说:「这次行动显示部门致力打击盗版活动的决心,尤其是瓦解盗版集团,相信是次行动能产生有效阻吓作用。」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管有侵犯版权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二○○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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