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执法打击走私猪肉

2005年8月15日

海关助理关长(边境及港口)梁观华今日(八月十五日)说,海关已经在所有管制站全面加强前线执法,打击走私猪肉活动。

在二○○四年,海关检获28,700公斤走私猪肉。其后,检获的数量持续下降,由今年首七个月的14,390公斤下降至八月上旬的120公斤。

梁观华表示,检获的走私猪肉数量下降是由于海关持续不断严厉打击走私猪肉所致。

他说:「由于内地近来爆发猪型链球菌,海关已经加强执法,包括情报交流、监察,以及与食物环境缳生署(食环署)和内地海关的合作。」

海关亦加强与业界的联系。由于部门不断搜集有关市场上入口猪肉的最新资料,因此能更有效制定打击走私活动的策略。

虽然暂时没有发现大规模走私猪肉活动,梁观华呼籲业界全力协助海关,若发现怀疑走私猪肉活动,立即向海关举报。

在边境及港口方面,海关已提醒前线人员加紧监察。除了检查入境旅客外,海关亦加强检查入境货柜及过境私家车辆,以堵截走私猪肉。海关一旦发现怀疑走私猪肉个案,便会通知食环署人员跟进事件。

海关及食环署人员会不时采取联合行动,并会与内地海关展开双边行动。

海关人员会继续严密监视香港水域、公众卸货区及走私黑点,防止走私猪肉活动。

梁观华强调海关会采取以情报为本的行动,指出有关行动可收到强力阻吓违法活动。

他指出海关设有X光检查车辆系统,以协助前线人员堵截走私物品。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如入口未列于载货舱单的货物将会被控以企图入口未列于载货舱单的货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公众缳生及市政条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携带任何肉类及家禽入境而未领有许可证,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若发现走私猪肉的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举报热线2545 6182。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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