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走私猪肉及未完税香烟

2005年9月2日

海关人员昨日(九月一日)在文锦渡管制站侦破一宗怀疑走私案件,从一辆抵港货车检获1,550公斤走私猪肉,和118万支未完税香烟。

昨晚约九时三十分,海关人员截查一辆从深圳抵港报称载有一批水果的货车,结果搜获逾1,550公斤走私猪肉,约值45,660元,及118万支未报关香烟,约值177万元,应课税值约95万元。

海关人员拘捕一名48岁男货车司机。该名司机将根据《进出口条例》被控「输入未列于载货舱单货物」,及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被控「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进口肉类」。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若输入未列于载货单的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内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携带任何肉类及家禽入境而未领有卫生证明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二OO五年九月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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