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850万元走私物品

2005年9月20日

海关海域行动课海域突击及支援组人员于九月十八日采取反走私行动,在屯门踏石角对开海面突击截查一艘内河船,检获一批未列出口载货舱单的货物,包括未曝光摄影相纸、化妆品、护肤品及染色牛皮,约值850万元。

该内河船报称运载装有粮油食品的货柜,正驶往内地。该批未列出口载货舱单的货物藏在货柜内较后位置,而货柜入口则堆满生粉、奶油及急冻食品等货物作掩饰。

行动中,海关人员拘捕一名40岁男子及一名31岁女子,分别为船公司经理及货运代理。案件仍在调查中。

任何人士若触犯《进出口条例》输出或输入未列于载货单的货物,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二)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