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就无牌经营找换店拘捕一对男女

2020年3月20日

香港海关今日(三月二十日)就本周初一宗涉嫌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条例》)案件于深水埗拘捕两名涉案男女。

海关于三月十六日及十七日暂时吊销一名涉嫌违反《条例》金钱服务经营者共七间找换店的两个经营牌照,并发现该名女经营者同时涉嫌于深水埗无牌经营一间找换店。

跟进调查后,海关今日再采取行动,于涉案找换店作进一步调查,拘捕该名涉嫌无牌经营找换店并已被暂时吊销经营牌照的女子。

一名涉嫌参与案中找换店业务的男子亦于今日同时被捕。

被捕男女年龄分别为五十七及五十一岁,现正被海关扣查;海关于行动中亦同时捡取一批外币找换纪录和汇款纪录进行调查。

涉案找换店分布于深水埗、旺角及长沙湾。海关本周初因案中金钱服务经营者涉嫌违反《条例》的发牌规定,未有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包括就客户作尽职审查(例如查核汇款人的身分及汇款用途等)及备存纪录,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以致其或不再属经营金钱服务的适当人选而暂时吊销其金钱服务经营牌照,即时生效。

海关已经提醒涉案人士,必须以适当方式处理尚未完成的交易及款项。

案件目前继续沿《条例》方向进行侦查。

海关重申一向严格执行金钱服务经营者的监理工作,对金钱服务经营者进行合规视察和调查。各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违法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七年。消费者亦应光顾持牌的金钱服务经营者,持牌人登记名册可于海关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系统网页浏览: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CN

金钱服务经营者向顾客提供金钱服务时,亦必须遵守《商品说明条例》。如发现有任何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情况,海关会继续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或《商品说明条例》的事宜。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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