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破获非法加油站

2005年11月8日

海关柴油管制组人员昨晚(十一月七日)在新界元朗榄口村附近破获一个非法加油站,检获约1,600公升汽油、4,600公升化油及一批加油工具。

检获货物总值约65,000港元,而该批私油约值60,000元,应课税值约为23,000元。

行动中,海关拘捕一名43岁女子,她涉嫌在该非法加油站内替人入油。她将被起诉与应课税品条例有关的罪行。

昨晚约十一时,海关人员巡经元朗榄口村一个私营货车停车场,在停车场内一间伪装成厨房的铁皮屋内发现一名女子正在处理一批加油工具。

海关人员在铁皮屋厨房的地板下发现一个油压式操作的升降台,台下藏有加油工具,而油喉则连接地板下的储油缸。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在车场的另一角发现一个非法加油站,并在油站检获一批入油工具、少量汽油及化油。

海关相信不法分子企图把铁皮屋布置成厨房并放置煮食器皿和一般粮油食品,和在地板下设有储油缸及地底升降台,企图逃避海关调查。

调查所得,不法份子利用车场角落的非法加油站替车辆入油。一旦加油站的非法燃油沽清时,他们便将地底油缸内的燃油泵到加油站的铁桶内,以便油站继续营业。此举不但可减少非法加油站的燃油存量,亦可减低被海关人员缉获时的损失。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士若处理、售卖、购买或使用非法燃油,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并留有刑事案底。

此外,使用非法燃油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涉案人士将会留有案底,汽车亦被充公。任何人士若干犯非法燃油罪行而被定罪两次,驾驶执照将被吊销半年;如被定罪三次或以上,驾驶执照将被吊销不少于半年。

发言人强调,海关会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燃油活动。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向海关举报怀疑非法燃油活动。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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