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三百万支走私香烟案

2006年3月6日

海关人员在上星期六(三月四日)及星期日(三月五日)进行一连两日行动,分别在文锦渡及落马洲管制站侦破两宗怀疑走私香烟案件,从两辆抵港货车中检获共约300万支走私香烟,约值450万元,应课税值约240万元。

在三月四日上午约九时二十五分,海关人员在文锦渡管制站截查一辆从深圳抵港报称载有一批傢具、玩具、塑胶制品的货车。海关人员在货车车斗检获超过29万支走私香烟,约值43万5千元,应课税值约23万元。

海关人员昨晚约七时十分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另一辆从深圳抵港货车,货车报称载有服装。海关人员在货车车斗检获271万支香烟,约值406万5千元,应课税值约217万元。

海关相信两宗案件并无关连。

两名分别33及47岁的男司机被捕,稍后将根据《进出口条例》被控以「输入未列于载货舱单货物」。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若输入未列于载货舱单的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二○○六年三月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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