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侦破渔船涉嫌走私有标记油类及配方粉案件(附图)

2016年3月3日

香港海关昨日(三月二日)在南丫岛对开海面侦破一宗渔船涉嫌走私案件,共检获约三万六千公升怀疑有标记油类及十四点四公斤的配方粉,总值约十五万元。

海关人员昨日傍晚在南丫岛对开海面截查一艘渔船,在船上发现大量未列于载货舱单的怀疑有标记油类及十四点四公斤的配方粉,并拘捕三名四十七至五十一岁男子,分别为船长及船员。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渔船负责人,走私物品包括有标记油类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三十六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淨重不超逾一点八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十六岁,并且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市民如发现怀疑走私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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