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内地海关、食环署和渔护署加强堵截非法禽鸟输入香港

2006年6月17日

香港海关联同内地海关由今日(六月十七日)起在陆路口岸采取同步行动,代号「鹦鹉行动」,增加截查旅客和货物,遏止走私家禽及雀鸟的非法活动。

海关边境及口岸科总指挥官高智乐今日说,鉴于深圳市的疑似人类感染H5N1禽流感个案已获确诊,香港由昨日(六月十六日)起暂停从内地输入活禽鸟三星期,香港海关已联同内地海关、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加强堵截非法禽鸟输入香港。

「鹦鹉行动」在文锦渡、落马洲、沙头角和罗湖陆路口岸进行。海关人员如发现怀疑走私禽鸟,会转交食环署或渔护署跟进。

高智乐向传媒简介加强措施时,提醒公众切勿非法携带禽鸟入境,否则可能被检控。

高智乐说:「海关已加在各海、陆、空边境检查入口可疑的货物和行李。」

「除了前线人员外,海关亦会派出便衣人员堵截违例人士。」

根据《进出口条例》(第60章),任何人进口未列于载货单的货物或未根据并按照入口许可证的规定输入禁运物品(例如:冷藏或冷冻肉类或禽鸟),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

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根据《公众生(动物及禽鸟)条例》(第139章) 下的《公众生(动物及禽鸟)规例》,没有有效健康证明书而进口禽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

各出入境管制站已张贴海报,播放政府宣传声带和短片,提醒旅客采取措施预防禽流感,并呼籲他们切勿非法携带禽鸟入境。


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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