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标签制度 先导计划

2025年10月3日

完税标签制度 先导计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透过《2025 年控烟法例 ( 修订 ) 条例》修订《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条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将施行完税标签制度,规定本地烟草制造商和进口商须确保在市场售卖或供应的每个香烟的零售封包必须已附贴有效完税标签,以帮助区分已完税和未完税香烟。

新修订《条例》已于2025年9月刊宪,香港海关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实施首阶段的完税标签制度,并于2027年第二季全面推行。

自2025年10月6日起,海关就该制度推行先导计划,为期3个月。

目的

  1. 在实际操作环境中,透过模拟制度的运作流程及相关技术,以评估其效能及可行性;及
  2. 让业界及市民认识该制度的重点内容,为配合该制度早作准备。

范围

  1. 本地制造商会在制烟过程中,于每个香烟的零售封包附贴试行完税标签。
  2. 海关人员会在指定管制站内的海关课税室,为由旅客带入香港或以单一次付运方式进口香港,并已缴付全额税款且未开封的每个香烟的零售封包附贴试行完税标签。

先导计划属于自愿参与性质。海关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藉以了解完税标签制度的运作安排。

查询电话: 3759 2535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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