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已于2019年5月30日推出优化版流动应用程式「香港汽车税」,新功能确保应用程式内容适合所有人士 (包括残疾人士) 使用。
此流动应用程式在下列范畴作出优化:
「香港汽车税」流动应用程式适用于多种装置,支援 iOS 8.0 及 Android 4.0 或以上版本的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欢迎浏览下列网页下载免费程式: iOS: https://itunes.apple.com/hk/app/id839981885 Android: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hkgov.hkcartax
如有查询,请电邮至mvvg_enquiry@customs.gov.hk或致电(852)3759 2556与香港海关汽车评值课联络。
政府于一月四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应课税品(修订)规例》,以修订若干须根据《应课税品规例》(第109章,附属法例A)缴付的牌照及服务的费用。新收费将于今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详情请点击这里 (在新窗口开启) 。
有关宪报的详细内容,请浏览网页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92301/cs2201923011.pdf (在新窗口开启) 。
如有任何查询 ,请与本署梁绮薇女士联络(电话:3759 2398)。
进出口报关费2018年8月1日起设二百元上限
由2018年8月1日起,每张进出口报关单的报关费上限订为二百元。上限适用于2018年8月1日或之后进口、出口或转口香港的物品。如有查询,请致电2707 7748 或电邮至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根据香港法例第629章《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 (在新窗口开启) (「《条例》」),经《条例》附表1所列的指明管制站抵达香港的人士,如管有大量(即总值高于12万港元)的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现金类物品」),须使用红绿通道系统下的红通道向海关人员作出书面申报。在指明管制站以外地方抵达香港的人士或即将离开香港的人士,如在海关人员的要求下,须披露是否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如有的话,须作出书面申报。
如成人知道其陪同的幼年人(即未满16岁的人士)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该成人须为该幼年人申报或披露。
在跨境运输工具上进口或出口同一批次属货物的大量现金类物品,须透过「现金类物品申报系统」 (在新窗口开启) 以电子方式预先向海关申报。
详情请参考以下连结:
电动车首次登记税的新宽减安排
政府于2018年2月28日宣布以下电动车首次登记税的新宽减安排:
如有查询,请致电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 (电话:2804 2270) 或1823 电话中心。
详情请参考以下运输署的网页:http://www.td.gov.hk/sc/public services/licences and permits/vehicle first registration/new frt concessions for electric vehicles 2018/index.html
香港海关除于各仍然开放的出入境管制站维持正常清关服务外,位于北角海关总部大楼三楼的顾客服务中心将如常开放,方便市民及业界递交申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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