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运物品是指根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或其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的规定,有关物品的进出口或过境均被禁止或须受管制的任何物品。

任何人士如欲进口或出口禁运物品,必须事前向有关的政府部门申领牌照、许可证或证明书,并须受有关条件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