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透過在出入境管制站採取行動及經常在香港領域內進行海陸巡邏,防止及偵緝私運違禁品,包括毒品、軍火、戰略物品、應課稅品、侵犯版權或違反商品說明的物品,以及法例禁止進出口的其他物品,並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 推行金錢服務經營者規管制度。

簡介

香港海關(海關) 是負責遏止走私活動的主要執法機關,亦是為打擊海上走私活動而成立的警察/海關聯合反走私特遣部隊的骨幹成員。此外,海關作為前線執法機關,亦負責防止基於保安、保障公眾健康及保護環境等理由而被法例禁止的物品進出口,或為履行國際義務而防止有關物品進出口,並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執行金錢服務經營者規管職能。執法工作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