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456章《消費品安全條例》規定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須確保他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供應的消費品符合一般安全規定。本條例適用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一般供應予私人使用或耗用的消費品(不包括條例附表所列的貨品)。

不安全產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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