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入境煙酒免稅額4月1日生效

2007年3月28日

由2007年4月1日起,本港居民和訪港旅客入境時可享有的煙酒免稅額將會劃一。

新規定實施後,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享有以下的免稅優惠:飲用酒類1升;以及香煙60支或雪茄15支或其他製成煙草75克。

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享有免稅優惠。

應課稅品科高級參事何仕景今日(三月二十八日)說:「由於入境煙酒免稅優惠在香港已多年沒有改變,而且是次的新煙酒免稅額將廣泛影響本地居民及訪港旅客,香港海關已展開一連串宣傳計劃,對象涵蓋本地居民、內地和海外訪港旅客。」

他說:「宣傳策略是因應旅客在出發前、來港途中及抵港後三個不同階段,透過不同媒介向他們宣傳新煙酒免稅額的信息,務求加深他們的認知。復活節假期和五一黃金周將至,訪港旅客預期增加,香港海關會加強宣傳。」

為了讓本地居民和訪港旅客在準備旅程時可熟悉香港的新煙酒免稅優惠限額,香港海關已透過旅行社、導遊、航空公司、渡輪公司等協助宣傳,提醒旅客新修訂的內容。

香港海關網頁提供詳細新煙酒免稅額資料,方便各地旅客在出發前查閱。對於本地居民,香港海關透過電台播放政府宣傳聲帶,發放新煙酒免稅優惠信息。

因應各地旅客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來港,香港海關已要求航空公司、承辦往來內地及港澳的船務公司、九廣鐵路和營運跨境客運運輸公司等,在航機和車船上播放宣傳影片及派發宣傳單張,加深旅客對新煙酒免稅額的認識。香港海關也特別安排在設於內地及澳門的海陸對口口岸免稅店展示宣傳告示,讓內地旅客在訪港途中購買煙酒時,獲悉個人可享有的免稅煙酒限額。

對於剛抵港的旅客,香港海關會在機場客運大樓、以及其他出入境管制站如羅湖、落馬洲和文錦渡入境大堂播放電視宣傳短片;透過廣播系統播放宣傳聲帶;並在當眼處設置告示和張貼宣傳海報。香港海關也會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增派人手,加設工作櫃檯,為旅客提供協助。

香港海關希望透過廣泛宣傳,讓旅客預先清楚了解香港的新煙酒免稅優惠限額,令他們過關更為暢順。

入境旅客如攜有超逾其個人免稅優惠數量的應課稅品,應使用「紅通道」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並繳付有關稅款。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入境旅客如向海關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可根據「以罰款代替訴訟計劃」被處罰款或檢控。如遭檢控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公眾人士如想查詢有關新煙酒免稅額的詳情,可瀏覽海關網頁http://www.customs.gov.hk/或致電海關熱線2815 7711。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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