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禽鳥入境 (附圖)

2007年6月20日

海關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日)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禽鳥入境,否則會遭檢控。

海關人員在六月十八日晚上約九時四十分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由深圳返港的入境旅客,在他所攜帶的一個紙製茶葉盒內檢獲一隻活八哥,約值七十元。

一名75歲香港男子被捕。

案件已交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海關提醒市民,任何人把未領有有效健康證明書的活禽鳥帶進香港,即屬違法。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 下的《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規例》,沒有有效健康證明書而進口禽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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