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走私香煙 (附圖)

2007年8月23日

香港海關海域行動組人員昨晚(八月二十二日)截查一艘準備離港的大陸漁船,檢獲三十八萬支走私香煙,總值五十七萬元,應課稅值三十萬五千元。

昨晚十一時十五分,海關人員在柴灣對開海面截停一艘大陸漁船,在船艙的暗格檢獲該批走私香煙。

海關拘捕四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7至49歲,包括船長和三名船員。他們現被拘留候查,稍後將被落案控告觸犯《進出口條例》和《應課稅品條例》。

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三日)重申,海關會繼續嚴厲打擊跨境走私香煙活動。

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和監禁七年。根據《應課稅品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兩年。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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