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進口活家禽 (附圖)

2007年9月25日

香港海關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呼籲市民切勿非法進口活家禽,否則可遭檢控。

昨晚八時,海關港口及海域科人員在屯門入境船隻碇泊處一艘內地內河船上,檢獲四隻活雞和兩隻活鴨,總值約800元。一名52歲內地男船員被捕。

海關相信該批活家禽是供船員食用的。案件已交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的《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由出口來源地合資格獸醫當局所發出的有效證明書的情況下,攜帶任何食用動物進入香港。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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