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走私冒牌貨 (附圖)

2007年11月15日

海關人員昨日(十一月十四日)在文錦渡管制站從一輛入境貨車上檢獲225箱走私貨物,包括手表、成衣、手電、汽車零件和電子產品,總值約329萬元。

昨日上午約十一時,海關人員截查一輛入境貨車;車上報稱載有1,006箱貨物,包括燈飾、陶瓷、成衣和車用DVD機等。

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貨車貨斗檢獲225箱未列艙單貨物,懷疑是冒牌貨。

一名42歲香港男司機被捕,現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調查正在進行中。

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重申,海關人員會繼續嚴厲打擊跨境走私活動。

違反《進出口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和罰款200萬元。

任何人士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和罰款50萬元。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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