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走私香煙(附圖)

2008年2月18日

香港海關海域行動組人員昨日(二月十七日)從一艘入境的本地漁船檢獲約二十萬支香煙,總值約二十三萬元,應課稅值約十六萬元。

昨日約下午六時,海關人員在西博寮海峽截查一艘入境的本地漁船,在船上隱蔽間隔內搜獲約二十萬支香煙。

由於船上人士未能出示入口該批貨物載貨艙單和有效入口許可證,船長和船員即時被海關拘捕。

被捕人士為三名內地男子,年齡由二十三至四十二歲。他們將被落案起訴涉及《進出口條例》和《應課稅品條例》的罪行。

海關發言人重申,海關將會繼續嚴厲打擊跨境走私香煙活動。

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和監禁七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屬嚴重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兩年。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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