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大批走私手提電話和零件

2008年3月14日

海關昨日(三月十三日)在落馬洲和元朗採取行動,搗破一個走私集團,檢獲約值一千四百萬元的走私貨品,包括手提電話和液晶顯視屏幕、電話鏡頭和電話底板等零件。

集團涉嫌利用正常物流作掩飾走私手提電話和零件往內地。

行動中,海關拘捕六男一女,年齡二十三至四十六歲,包括一名相信為集團骨幹成員的三十九歲男子。他們現獲保釋候查。

昨晚七時五十分,海關人員截查一輛出境報稱沒有載貨的貨車,在貨車乘客位的地毯下和引擎風格的暗格內,檢獲約四十部手提電話和二千三百件電話零件,約值五十萬元。一名四十六歲本地男司機被捕。

隨後,海關人員跟進調查,於同日晚上搜查元朗米埔隴路一個物流倉庫,在倉庫內扣查另一輛貨車,並拘捕一名四十二歲內地男司機。

海關在倉庫內檢獲大批手提電話、液晶顯視屏幕、電話鏡頭和電話底板等零件,總值約一千四百萬元。三男一女(年齡三十四至四十五歲)被捕,包括一名相信為集團骨幹成員的三十九歲男子。他們為持雙程證內地人士。

同日晚上約十一時,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扣查一輛入境貨車,相信該車與本案有關,並拘捕一名二十三歲內地男司機。

海關發言人強調,香港海關會繼續保持警覺,嚴厲打擊走私活動。

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是罰款二百萬元和監禁七年。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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