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機場拘捕以多種手法藏毒帶家(附圖)

2008年3月18日

海關昨日(三月十七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從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子檢獲一點五公斤可卡因毒品,本地零售價約值一百二十萬元。

該女子是從巴西經南非抵港。

海關人員在檢查該女子的行李時,發現行李喼內有一條藏有可卡因毒品的修身內褲,以及一個紙袋,內有五粒由膠紙包裹著的可卡因毒品。海關人員隨後再在一雙鞋的鞋墊下搜出兩包可卡因毒品。

海關人員懷疑該女子可能涉及體內藏毒,於是將她送往醫院作進一步檢查。結果,該女子排出兩粒包裝可卡因毒品。

該名女子其後被落案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於明日(三月十九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人士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和罰款五百萬元。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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