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檢獲七十一公斤市值約三千五百萬元懷疑走私黃金(附圖)

2020年10月9日

香港海關上月進行代號「洪爐」的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跨境走私貴金屬及相關懷疑清洗黑錢活動,在落馬洲和文錦渡兩個管制站偵破六宗利用跨境貨車走私黃金的案件,檢獲共重約七十一公斤懷疑走私黃金,估計市值約三千五百萬元,並拘捕六名跨境貨車司機。

經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海關於九月三日、十日、十一日、二十三及二十七日分別在落馬洲和文錦渡管制站先後截查五輛及一輛入境貨車,檢獲涉案七十一塊、每塊重約一公斤的懷疑走私黃金。

六名涉案男司機使用不同手法收藏黃金,企圖逃避海關人員的檢查,包括放置於駕駛室隱蔽處,收藏於特製腰封暗格、牛仔褲特製夾層和長褲內袋,以及捆綁於小腿位置。

行動中,海關拘捕六名年齡介乎三十二歲至六十四歲的涉案跨境貨車司機。

內地對黃金有嚴格的出入境管制,近期黃金價格亦有上升趨勢,海關相信有不法份子將黃金偷運來港轉售牟利。連串案件的犯案手法相似,而且收藏手法精細,海關不排除背後有集團策劃及操控。

由於黃金常被用作清洗黑錢的工具,也是犯罪份子用以轉移犯罪得益的常見途徑,海關正循集團式走私活動和清洗黑錢兩大方向深入調查上述案件。

海關會繼續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的情報交流,嚴厲打擊貴金屬走私及清洗黑錢活動。

海關特別提醒跨境貨車司機,走私屬嚴重罪行,切勿貪圖利益而被犯罪集團利用,參與走私活動。海關一直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走私活動。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或洗黑錢活動。



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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