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電子產品展偵破五宗侵權案件(附圖)

2008年4月17日

香港海關一連四日(四月十四至十七日)採取「快速行動計劃」,在香港春季電子產品展中偵破五宗侵權案件,涉及五間內地公司。

海關檢獲七件侵犯版權的物品,包括發光二極燈、電光管和電視掛牆架,總值約一千一百六十元。

四男一女被捕,年齡二十四至四十五歲,他們涉嫌違反《版權條例》。

香港海關和香港工商品牌保護陣線於二○○六年七月推出「快速行動計劃」,在大型展覽中實行。

在香港春季電子產品展舉行期間,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接獲兩間本地公司的投訴,它們均為版權持有人和香港工商品牌保護陣線會員。海關人員於是突擊搜查五間內地公司的展覽攤位,檢獲七件侵犯版權物品。

海關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七日)說:「大部分參展商均奉公守法,而在香港舉行的展覽會中海關發現侵權的情況並不嚴重。在香港工商品牌保護陣線全力支持下,海關能更迅速採取調查行動。」

根據計劃,陣線會員在參展前會預先向陣線提供其產品的版權或商標的資料,以供備存。一旦在展覽期間發生懷疑侵權活動時,海關人員可以根據業界備存的資料迅速核實和跟進。

連同是次偵破的案件,海關在過去十七個大型展覽會中共處理了五十五宗侵權個案。

海關承諾於接獲展覽商有關侵權的舉報後二十四小時內採取迅速的執法行動。

任何人士觸犯《版權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四年和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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