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儲存倉職員涉嫌應用虛假商品說明

2016年7月26日

香港海關今日(七月二十六日)拘捕一名迷你儲存倉職員,涉嫌向消費者銷售儲存倉租用服務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一間位於大圍的迷你儲存倉的職員於銷售儲存倉租用服務時,涉嫌向消費者就儲存倉面積作出不實陳述。海關經調查後,遂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三十二歲的迷你儲存倉女職員。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時保釋候查。

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或向消費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海關呼籲商戶遵守法例,在銷售服務時,須清晰及準確地向消費者說明與服務有關的資料,切勿應用虛假的商品說明,以誤導消費者。消費者亦須清楚所購買服務的詳情資料,並光顧商譽良好的商戶。

市民如發現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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