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拘捕一名健身中心董事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

2016年7月28日

香港海關今日(七月二十八日)拘捕一名健身中心董事,涉嫌在接受消費者付款後未能提供相關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一間健身中心會員的多宗投訴,指健身中心未能為已購買健身會籍及私人教練課程的會員提供相關服務。海關今日拘捕一名六十三歲健身中心董事,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市民如發現有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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