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司機走私黃金罪成被判入獄

2019年2月12日

一名過境司機利用經改裝的過境私家車走私黃金,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二月十二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三十九個月。

海關人員二○一六年八月十七日截查一輛經深圳灣管制站入境的私家車,發現近車頭輪胎位置內藏有三十塊黃金,共重約三十公斤,估計市值約一千一百萬元。該名三十四歲男司機被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