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內地執法部門聯合行動打擊走私龍蝦活動(附圖)

2021年10月15日

香港海關與內地執法部門今年七月至九月期間展開代號「JL」的聯合反走私行動,重點打擊跨境走私龍蝦活動。行動中,兩地執法人員共偵破三宗海上走私龍蝦案件,拘捕十三名懷疑涉案人士,並檢獲共約五千三百公斤來自澳洲的懷疑走私龍蝦,估計市值約四百二十萬港元。

香港海關留意到本港近期的澳洲龍蝦進口量大幅上升,遂特別成立專案組加強與內地執法部門的情報交流,並聯同國家海關總署緝私局、廣東海警局、深圳海關緝私局和拱北海關緝私局展開深入的情報分析及風險研判工作。

內地執法部門首先在七月偵破一宗懷疑海上走私龍蝦案件,執法人員於內地水域截查兩艘漁船時,在船上檢獲共約二千二百公斤懷疑走私澳洲龍蝦,估計市值約一百七十萬港元,並拘捕七人及檢取該兩艘漁船。

香港海關其後在八月和九月於本港水域偵破兩宗懷疑海上走私龍蝦案件,檢獲共約三千一百公斤懷疑走私澳洲龍蝦,估計市值約二百五十萬港元。行動中,海關人員共拘捕六人,並檢取一艘漁船。

另外,香港海關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本港部分龍蝦進口商涉嫌故意虛報或漏報澳洲龍蝦的進口量,遂於十月十二日採取執法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間懷疑走私澳洲龍蝦的進口商,共拘捕七名懷疑主腦。案中未有申報的澳洲龍蝦重量高達二百二十八噸,估計市值約一億八千萬港元。

香港海關仍在調查上述兩宗懷疑海上走私龍蝦案件和涉及龍蝦進口商的案件,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香港海關一直竭力打擊跨境走私活動,會繼續與內地執法部門緊密聯繫及協作,透過加強情報交流和開展專項聯合行動,進一步提升內地和香港執法部門在反走私工作領域的執法成效。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的規定,任何人未有在物品進口後十四天內向海關關長呈交準確而完整的進口報關單,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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