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價值300萬元未報關貨物及冒牌貨

2004年3月13日

海關駐香港國際機場人員於過去兩星期檢查出口貨物及郵包時,檢獲逾300萬元的未報關貨物及冒牌貨。

海關空運貨物(出口)組人員於3月11日檢查3批報稱載有有金屬機械配件,準備出口到印度加爾各答的貨物時,檢獲3,900部未報關手提電話,總值300萬元。

此外,海關人員於3月4、10、11及12日在空郵中心分別檢查16件寄往日本的空郵郵包,檢獲426件冒牌貨,價值68,000元。檢獲冒牌貨包括手袋、銀包、鞋類、T-、手錶及原子筆。

海關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三日)說:「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現時為止,並未拘捕任何涉案人士。」

發言人提醒市民,出口未報關貨物及冒牌貨屬違法行為。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若出口未列載貨清單的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百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若出口附有偽冒商標的貨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二○○四年三月十三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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