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因攜帶盜版數碼影像光碟入境被捕

2004年4月8日

海關發言人今日(四月八日)提醒市民,攜帶盜版光碟入境作商業用途屬違法行為。

他說,海關駐羅湖管制站人員今日(四月八日)下午拘捕3名年齡介乎43至58歲的男子,並檢獲3,879隻盜版數碼影像光碟,總值約98,500元。

下午約1時45分至3時期間,海關人員分別截查3名由深圳返港的男子,結果在他們攜帶的行李內檢獲盜版數碼影像光碟。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擁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作商業用途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每件侵犯版權物品罰款5萬元。

發言人強調,海關將繼續嚴厲執行檢查行動,打擊所有跨境走私活動。

發言人並呼籲市民在接受檢查時需予容忍,因海關人員必須搗截違禁品被偷運進出本港。


二○○四年四月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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