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兩地海關簽署互認安排方便貨物通關(附圖)

2013年10月29日

香港海關關長張雲正今日(十月二十九日)與中國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在北京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和《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簽訂互認安排,有關安排不但有助促進內港兩地之間的安全無縫貨流,更進一步提升本地公司的貿易競爭力。

在互認安排下,獲香港海關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公司,在進出口貨物往來內地時,可享有內地海關給予通關便利,例如減少查驗或獲優先接受清關等。同樣地,香港海關亦會提供通關便利予獲內地海關認證為「AA」類資格(等同「認可經濟營運商」)的企業。

張雲正歡迎雙方達成互認安排,並在簽署儀式上表示︰「這是香港海關與其他海關當局簽訂的第一份互認安排,意義十分重大。內地是香港最重要的貿易夥伴,有關安排提供的便捷通關措施,有利本地公司出口貨物往內地的龐大市場,為進出口貿易和物流業帶來更多商機,從而促進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

張雲正續說︰「在香港推行『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可為業界營造更安全、更高效的營商環境,以增強貿易夥伴對香港處理出口或轉口貨物的信心,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物流中心的地位。」

「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是世界海關組織提倡的概念,旨在促進更安全的國際貿易。海關會對符合安全標準的公司進行認證,獲認證的公司稱為「認可經濟營運商」,其付運的貨物可獲通關便利安排。

制定「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已成為全球趨勢。除香港外,多個經濟體系,包括香港大部分主要貿易夥伴,均已推行這項計劃,部分經濟體系更達成相互認可安排,即某經濟體系的「認可經濟營運商」可藉此享有其他經濟體系提供的通關便利安排。

香港海關在去年四月推行「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計劃屬公開及自願參與性質,任何從事與國際供應鏈有關業務的本地公司均可申請參與,費用全免。

自推行計劃以來,業界反應正面,共有二十多家公司向海關申請參與計劃,至今其中十一家已獲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當中包括從事進/出口和貨運代理業務的跨國公司,以及本地製造商和中小型企業。

展望將來,海關除繼續向業界推廣有關計劃及協助有意參與計劃的公司籌備認證工作外,亦致力與香港主要貿易夥伴的海關當局商談互認安排;當中已與韓國、新加坡和印度海關展開雙邊會議,進展良好。



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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