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檢獲懷疑毒品和懷疑含第一部毒藥溶液(附圖)

2019年6月12日

香港海關六月三日及昨日(六月十一日)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及尖沙咀檢獲約兩公斤懷疑大麻花,以及一批約六公斤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產品及懷疑含尼古丁的溶液,估計市值共約三十萬元。

海關人員六月三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檢查一件從美國到港的空運郵包,在郵包內檢獲該批懷疑大麻花。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在尖沙咀一間售賣吸煙產品的零售店鋪檢獲該批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產品和懷疑含尼古丁的溶液,並拘捕三名懷疑涉案人士,分別為二十九歲女子、四十歲和三十歲男子。

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與香港郵政及物流業界會保持緊密聯繫,加強堵截利用郵遞或快遞渠道偷運毒品。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關同時提醒公眾人士,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此外,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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