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二手汽車罪成判囚

2019年9月16日

一名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九月十六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監禁十二星期。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汽車零售商涉嫌向消費者出售一輛懷疑附有虛假里程表讀數(行駛里數)的二手汽車。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案中汽車商人先將一部二手汽車售予一名汽車零售商,當時車輛的里程表讀數顯示為六萬零七百八十七公里。

汽車零售商其後再把該部車輛售予一名消費者,消費者懷疑里程表讀數有異,於是向海關舉報。

海關調查證實該車輛於出售予汽車零售商時的真實行駛里數已超過二十五萬公里。

海關對裁決表示歡迎,並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