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公司銷售人員因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被判罪成

2021年8月30日

​一間美容公司的女銷售員因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美容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及被法庭下令向受害人賠償六百元的療程費用。該女銷售員今日(八月三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美容公司女銷售員向顧客作出虛假聲稱,表示該顧客於網上購買的換領券,並不包含她所選擇的指明紋眼線服務,因而需要額外收取六百元。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指明的紋眼線服務已包含在換領券的條款內。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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