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蔬菜被判罰款(附圖)

2010年3月12日

海關今日(三月十二日)提醒菜販及零售商,出售有機蔬菜時,必須確保蔬菜是以有機方法種植,如要標示蔬菜為某機構認證的有機產品,零售商必須作準確的陳述,以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一名菜檔檔主因訛稱出售的蔬菜為香港浸會大學認證的有機蔬菜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日(三月十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500元。海關藉此提醒零售商不要違反有關條例。

案情透露,去年九月,海關收到投訴,指元朗大橋街市一菜檔出售偽冒的有機蔬菜。海關遂採取行動,在涉案菜檔檢獲一百二十五公斤總值2,450元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二十多款有機蔬菜,包括南瓜、蕃茄、冬瓜、節瓜、青瓜、苦瓜、青/紅蘿蔔、薯仔、白菜仔、小唐菜及油麥菜。

海關人員在該菜檔調查時,檔主聲稱所出售的有機菜來自他本人經營並獲香港浸會大學認證的本地有機農場,菜檔並且展示一面寫有「有機菜,香港浸會大學認證」字樣的橫額。海關調查後發現,檔主的有機農場雖獲浸會大學香港有機資源中心認證,但並沒有種植涉案的農作物,而涉案的蔬菜是從其他未獲認證的農場收購回來出售。

海關商品說明及貨物轉運管制科總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表示,有機蔬菜是指按有機標準生產及種植的蔬菜,一般售價較普通蔬菜為高,懷疑有不法商人,訛稱其出售的產品為有機產品,以獲取更高利潤。是次涉案的蔬菜經化驗後證實不含有害物質。

植順群說:「海關會致力打擊售賣附有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的不法活動。」

植順群又強調,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如聲稱獲得任何人或機構認可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她呼籲商販切勿以身試法,而消費者在選購有機蔬菜時,應謹慎選擇和向有信譽的商鋪選購。

她呼籲市民如發現有懷疑出售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的活動,請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四五 六一八二舉報。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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