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搗破跨境走私紅油集團凍結二億涉案資產(附圖)

2010年6月7日

香港海關透過與內地海關的緊密合作,於今年五月三日成功搗破一跨境走私紅油集團,拘捕十九名涉案人士,並首次就紅油走私案件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凍結二億元涉案資產,是歷來香港海關在本港凍結最大犯罪得益數額的單一案件。

自去年底,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聯合部署,打擊一個跨境走私紅油集團。內地海關於今年一月在深圳、惠州、河源等地採取行動,查獲約60萬公升走私紅油,扣查10艘走私船,33輛運油車,33輛私家車及檢獲四百多萬元人民幣,拘捕134人。

香港海關亦鎖定目標,於五月三日調動共約140名人員,採取代號「海澄」的大規模行動,搜查全港十九處地方,包括海上油躉、寫字樓及住宅單位等,拘捕十九名(十二男七女)涉案人士,年齡介乎二十一歲至五十六歲,包括懷疑集團主腦人物、涉案公司董事、油躉工人,共查獲懷疑涉及走私得益的資產約2億元,主要包括銀行存款、貴重財物及七間住宅物業,現已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被凍結。

海關情報科高級監督郭雁萍今日(六月七日)在香港海關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此宗集團走私案件涉及多間香港公司,利用旗下海上油躉大量供應紅油到已增大油缸容量的漁船,以密集方式偷運紅油往內地,經輸油管、油泵等駁油裝置運到岸邊的油罐車,再運至地下柴油脫色工場,加工脫色後混入內地市場謀取暴利。估計此集團於三個月內涉及走私油量高達1億3千萬公升。

郭雁萍說:「?港兩地走私活動一直是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共同關注的課題。兩地海關保持緊密合作,並適時進行聯合行動,全力打擊走私犯罪活動。這次聯合行動成功搗破跨境走私紅油集團,充分反映了兩地海關合力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的共同決心及成效。」

案件仍在調查中,所有被捕人士現已保釋候查。

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200萬元。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在知情下處理犯罪得益,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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