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網吧」使用盜版軟件案件(附圖)

2010年6月10日

香港海關前日(六月八日)偵破一宗「網吧」使用大量盜版軟件的案件,檢獲裝有盜版操作系統軟件的258部電腦及12部電腦伺服器,檢獲物品總值約145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消息,指有「網吧」涉嫌在店鋪內的電腦裝上盜版操作系統軟件,於是展開深入調查。

海關人員前日採取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荃灣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樓上「網吧」,發現該「網吧」內的258部電腦及12部電腦伺服器均裝有盜版操作系統軟件。

海關拘捕兩名男子,分別為四十一歲公司董事和二十四歲技術員。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署理高級監督連順賢今日(六月十日)在記者會上指出,海關在本案中所檢獲裝有盜版操作系統軟件的電腦數量為歷來最多。此外,海關更首次發現有「網吧」利用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伺服器,將盜版軟件上載至「網吧」內的電腦。

連順賢提醒「網吧」經營人士應尊重知識產權,切勿使用盜版軟件。根據《版權條例》,如機構觸犯了有關管有電腦軟件、電影、電視劇、電視電影或音樂(聲音或視像)紀錄的侵權複製品作業務用途的罪行,其董事或合夥人亦可能須負上刑責。

此外,任何人在知情情況下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不論該業務是否涉及侵犯版權物品的交易,均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就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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