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旅行社不良營商手法

2018年3月27日

香港海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再拘捕一名旅行社男董事,他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油麻地的旅行社突然結業,在收取款項後未能提供有關旅遊產品服務,亦未有提供退款。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再拘捕一名四十三歲男子。

海關早前已拘捕該旅行社一名四十六歲男負責人兼董事以及一名五十四歲女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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