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分銷商違反《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被定罪

2015年3月16日

一家註冊汽車入口及分銷商涉嫌向海關虛報進口汽車到岸價,以圖獲得評估較低的汽車首次登記稅評值。東區裁判法院日前判處有關入口及分銷商及其負責人罪成並罰款合共二十二萬八千元。

海關發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提醒車行及其負責人,必須提供確實資料作評估汽車首次登記稅之用,否則可能會觸犯法例。

涉案車行位於灣仔,主要銷售平行進口新車,車行在二○一二年八月至二○一三年九月期間,向海關虛報共六十二輛汽車的抵岸價值,低報總額為五百九十七萬元。海關在去年七月三十日展開行動,搜查涉案車行的辦公室及陳列室並檢取相關文件,深入調查後掌握足夠證據,其後向涉案車行及其負責人提出起訴。法院於三月十三日判處涉案車行及其負責人罪成及罰款。

根據《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任何汽車進口者按第3B(1)條所作規定向海關提交內容屬虛假或不確實的申報表,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市民如有查詢或舉報,請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

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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