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2018年10月4日

香港海關今日(十月四日)調查一宗懷疑沒有牌照經營金錢服務,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的個案。

海關人員早前接獲舉報,今日突擊搜查大角咀一雜貨店,發現一名男子及其妻子在未獲海關關長發出牌照情況下為外籍家庭傭工提供匯款服務。

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任何人如欲經營匯款服務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向海關申領牌照。任何人在沒有有效牌照的情況下經營金錢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無牌經營的金錢服務。



2018年10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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